转眼2020年已过去一半,对于吊装行业,7月1日起一批新的政策也正在实施中:
国三淘汰补贴滑坡、多地国三车限行加剧、车辆必须带ETC选装、未安装ETC的绿通车辆不再免通行费,每一项都事关吊友。
7月1日起 多地禁止国三柴油车通行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攻坚年,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多地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车100万辆以上。可以看到从今年起,各地加严了对国三车的监管力度,全面加快对国三车的淘汰工作。
重庆:6月20日起国三车限行
限行对象:国一及以下的汽油车和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车+。
限行时间:2020年6月20日起,每天7:00至22:00。
根据通告,限行时间主要为每天白天时间段,重庆高排放车辆每天限行时间相对较短。
限行路段:内环快速路及其以内所有城市道路,以及内环快速路以外的其他路段。
东莞:7月起全市限行国三柴油车
为落实《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在今年,东莞将加快淘汰国III标准柴油货车与冒黑烟车辆步伐。
2020年7月1日起,核心控制区实施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全天24小时限行,重型货车高峰时段(7时-9时、16 时-20时)限行;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统筹设置限行禁令标识,完善禁行抓拍系统,对违反禁令的车辆实施抓拍处罚。
开展扩大限行前期工作。力争在2020年12月前,将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货车24小时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域。
佛山:7月起实施国三车限制通行 违者罚款200元记3分
佛山市发布《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告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佛山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与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范围、时段一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于2020年7月1日前在本市已办理通行证的,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深圳:7月起重型柴油城市车辆将执行国六
6月3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重型城市车辆将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自202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6a排放标准。
重型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重型城市车辆一般包括重型燃气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城市车辆等。
7月起这些地方国三淘汰补贴将下调
为加速国三车淘汰,从2019年起上海、深圳多地推出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政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的淘汰,各省市地区也都推出了针对国三柴油货车的提前淘汰补贴政策。而2020年7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节点,不少省市在6月30日/7月31日之后补贴将会退坡。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关于国三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自2018年就已经制定并实施,总共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最高补贴力度都会有所下降。
2018年底前淘汰国三柴油车,最高补贴9.5万;
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最高补贴为8.55万;
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最高补贴7.6万;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最高补贴6.65万。
申请期限:2020年6月30日之前
也就是说7月1日后,深圳的国三柴油车就不能再申请淘汰补贴了,所以大家要抓住最后的时间,避免利益损失。
山东省青岛市
山东青岛国三柴油车淘汰最高可以拿到5万元的补贴,但申请期限也是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之前。
浙江省丽水市
浙江省丽水市的国三淘汰补贴分为两个阶段,以7月1日为分界线,2020年6月30日之前淘汰国三柴油车最高可拿到3.7万元补贴;7月1日至11月30日,最高可享受补贴3万元。
河南省洛阳市
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阶段对国三车进行淘汰补贴
2019年8月1日-2020年6月30日,按照公布的补贴标准执行;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降低30%;
2021年1月1日以后淘汰的老旧车,不再享受补贴。
另外,符合办法规定的老旧车,在规定补贴期限内转出至洛阳市以外的,按相应淘汰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7月起全国实施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
5月14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中显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7月1日起 重型城市车辆产品满足国六排放要求
2020年4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确认重型城市车辆产品国六排放情况的通知》,《通知》显示,按照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相关城市车辆产品应于2020年7月1日满足国六阶段排放要求。